一、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管理人员和校水电管理中心报修。二级单位发现共性问题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以便一并处理。
二、计划停电或停水。
接到停电或停水通知后,学院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公布,同时通知各实验室负责人,督促其安排好相关实训,届时关闭总闸。
三、跑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发现人员须立即通知后服管理人员关闭相应区域的上水总阀,同时通知实训室负责人到现场。实训室负责人召集人员移走浸泡物资,清扫地面积水,尽量减少损失。
四、突然停电、停水应急处理预案。立即停止实验,关闭水源和电源,通知实验室负责人。
五、触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应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
六、仪器设备电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实训人员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并向实训室负责人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灭火。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若火势蔓延,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警。
七、实验实训室发生爆炸,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统一进行人员抢救和安置。
八、实训室火灾事故
(一)发现人员要保持镇静,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迅速向保卫处、实验室负责人和本单位领导报告。说明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二)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疏散其他人员,注意关闭门窗,防止火势蔓延。
(三)对于初起火灾,应根据其类型,采用合适的灭火器具进行灭火。对有可能发生喷溅、爆裂、爆炸等危险的情况,应及时撤退。
九、实验实训室发生突发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一)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逐级上报,不得隐瞒、拖延。
(二)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等待学校进行事故调查。
(三)事故调查结束后三天内,事故单位向保卫处和实验实训部上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干扰。
(五)因人为原因造成实训室安全事故,或拒绝、阻碍或干扰职能部门处置工作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人。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会计学院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