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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教材选用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编辑:张月阳       复审:       终审:       来源:会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0-07-16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基本依据,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学院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1.优先性原则。凡有适合我院使用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或省部级获奖教材或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或有全国公认的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或是有国家、省文件规定使用的教材,各类课程都应优先选用。

2.先进性原则。所选教材的内容应能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要尽量选择近两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特别是理工类、财经政法类各专业。杜绝选用质量不高、内容过时的教材。

3.适用性原则。所选教材要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要求相一致。

二、选用自编教材的要求

自编教材指我校在职教师担任主编或第一副主编、或参加编写的内容占全书内容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教材。对于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的极个别课程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的部分课程,能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自编教材可由学院向教务处提交选用申请:

1.列入学校教学立项项目或列入国家、省建设项目(学校教材立项建设的有关说明见附件),与同类教材相比有一定特色或填补空白。

2.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评议通过(需向教务处提交专家评价材料),确实质量较高或已通过项目鉴定,成果鉴定结论为优秀、良好。

3.已经出版,确保不影响教师、学生使用。

学院组织专家论证通过,且报请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自编教材方可作为教材使用。已用作专科学生教材的,原则上不再作为本科学生教材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自编教材,不能流入课堂使用,任何个人或单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是教学资料的,将呈报学校按《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教材选用的程序

1.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确定教材选用种类。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能确定一种教材供学生使用,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课程主讲教师根据前述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在充分了解与本课程教材有关的不同版本教材的基础上,提出选用教材建议及选用理由,报教研室审核。教研室审核,主要说明其优秀性和适用性。教研室审核同意后,报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

3.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确定适用的教材。所选教材包括批准使用的自编教材在使用一轮后,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任课教师、学生进行评议,形成评议意见,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该教材。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确定后报教务处组织审批。

4.未经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教材一律不准供教师、学生使用。要确保高水平教材进课堂,全面提高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

会计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