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帮助学生提高学业质量,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办字〔2016〕12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山青院办字〔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学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在教学管理工作中,针对学生学业出现的不良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便通过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学业警示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等级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
(一)累计不及格学分数≥8的,予以黄色学业预警;
(二)累计不及格学分数≥16的,予以橙色学业预警;
(三)累计不及格学分数≥24的,予以红色学业预警。
第四条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业预警工作。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每学期补考成绩录入后一周内,指定专人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信息统计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于黄色学业预警的学生,向学生下达《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2),并安排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帮扶。
(三)对于橙色学业预警的学生,向学生下达《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外,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学生的学业预警情况,并认真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家长反馈情况记录单》(附件3)。
(四)对于红色学业预警的学生,向学生下达《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和通知学生家长学生的学业预警情况,不得允许学生修读新课程,只能先重修不及格课程。
第六条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包含《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家长反馈情况记录单》、与学生和家长沟通以及学业帮扶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 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业导师、学生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9级学生开始施行。
附件: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信息统计表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预警家长反馈情况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