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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8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教育部《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2014]35号,见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山青院办字〔201434号,见附件2),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学校事业发展,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突出教授治学,保障学术权力,进一步构建完善学校学术组织体系。   

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工作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选举推荐的民主过程,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学术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额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山青院办字〔201434号)关于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规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   

三、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专家治学的要求,严格依照条件,真正把学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学术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原则性强、潜心科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选推荐上来。   

2.结构合理的原则。校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该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平性,注意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与专职教学科研人员的比例,注意年龄结构合理、梯次配备,应当有一定比例有突出学术成就的青年教师。   

3.民主公开的原则。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要切实履行民主程序,遴选过程要公开透明,应当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和集中公示等程序,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候选人。   

四、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德才兼备、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  

2.学术造诣和威信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了解学校情况,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能立足学校全局,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热情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在编在岗,身体健康,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   

5.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6.无不良学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与推荐要求   

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单位(含教学、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  

1.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各教学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本单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也可接受自荐。根据民主推荐和自荐情况,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每二级教学单位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超过3个名额(最多1人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最多一人不具有博士学位(无博士学位教师的教学单位可以推荐在读博士学位教师)),公示后提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机关、教辅单位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校长提名。   

2.委员初步建议人选名单的提出。资格审查遴选小组对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结构,兼顾工作的需要,经充分酝酿,提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送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委员初步人选征求意见。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交各单位征求意见。   

4.委员确定。资格审查遴选小组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报送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5.正式下文。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学校正式下文。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2014]35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山青院办字〔201434号)等文件,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章程的精神内涵。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全体教师,确保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研究制定详细的选举推荐工作方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校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校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确保选举推荐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3.各单位组织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人员比例以及年龄结构,要从学校整体发展的角度确定推荐人选,保证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各单位在组织选举和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工作。   

八、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67日下午1700前将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推荐表与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办公楼317),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y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施阳   

联系电话:58997301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